野寨中学“乌以风奖”参评条件(试行)

文章来源: 教务处    发布时间: 2015-08-06 09:27:16    浏览量: 72002
野寨中学“乌以风奖”参评条件(试行)
一、师德优良,爱岗敬业,教师群体认可度高;
二、学校学年度教师量化评估排名不低于全校总参评人数的前二分之一;
三、教学、科研能力较强,成绩突出;
1、获得重大荣誉称号:(1)获得特级教师;(2)县级及以上名校长工作室;(3)县级及以上名师工作室;(4)省市级学科带头人;(5)省市级教坛新星;(6)省市级教坛新秀等省市级或相当于省市级及以上被广泛认同的荣誉称号。
2、教育科研成绩显著:(1)主持开发省市级及以上课题并顺利结题(不含子课题);(2)出版教育教学方面的有影响力的个人专著(不含学习资料)者;(3)辅导学生参加全国中学生学科(数、理、化、生、信息)奥林匹克竞赛获省级二等奖及以上两人次以上者,其他(发明创造类、人文社科类)竞赛获省级二等奖及以上1人次以上者;4)参加市级及以上优质课大赛、说课比赛或解题大赛等,获得市级一等奖及以上奖励者。
3、教学成果突出:
(1)授课教师:以高考成绩为点辐射考查教师教育教学专业素质(普通班与特长班不重复计奖)
①普通班:(以下四个条件须同时具备)
A.应届班老师高考成绩单科单班系数不低于全县第一名学校该学科系数(综合学科分科计算、综合学科三位老师均使用所授班级综合学科系数);B.如老师所授班级全部是应届毕业班,则所授学科高考成绩班级平均系数排名不低于应届该学科授课教师(授单班按单班系数计算,授多班按班级平均系数计算、语数英含文理,高三综合学科按照高考奖三次分配的方法计算学科总积分年级排名)的前二分之一;C.如老师同时还跨有非毕业班课,则非毕业班学年末教学评估考试该老师所授班级成绩班级平均系数排名不低于同年级该学科授课教师(授单班按单班系数计算、授多班按班级平均系数计算、语数英含文理)的前二分之一.;D.所授所有班级学科系数不得有文科后一名、理科后三名(高三综合学科按照高考奖三次分配的方法计算学科总积分年级排名)。
注:a、上述B、C、D条款适用于同学科授课教师3人以上;b、如同学科授课教师为3人及以下,以学科系数值衡量,所有学科系数不得位居全县末位;c、计算B、C、D三项成绩时,不含特长班。
②特长班:
A.班级有学生高考成绩分别位居全省前50名、100名、200名、350名四等次(以最高等次计奖,不重复计奖),班级授课教师参与评选;B.所授班级高考成绩单科系数不低于全县第一名学校该学科系数(综合学科分科计算、综合学科三位老师均使用所授班级综合学科系数);C.评奖方式:学校或处室以团体奖形式推荐。推荐原则为:班级有学生高考成绩位居全省前50名,奖金总额为六个单人次“乌以风奖”奖金额之和;班级有学生高考成绩分别位居全省前100名(前200名、前350名),奖金总额为四个(三个、两个)单人次“乌以风奖”奖金额之和(以最高等次计奖,不重复计奖),六个学科老师均分奖金,学科系数达不到上述B条标准的老师不参与分配,相应奖金保留在基金库。
注:特长班奖金总额最大值为当年六个单人次“乌以风奖”奖金额的总和(即最多占六个名额)。如依据上述A、B、C三个条件评选,特长班奖金额超过六个单人次“乌以风奖”奖金额的总和,则基金会从上年度滚动奖金中按此标准另行奖励,不占当年指标。若滚动奖金不足时,由基金会另行支付。
(2)班主任:三年下来,依据《班主任奖励评估方案》获得班主任综合评比名列前二分之一且所带班级高考成绩按高考奖励方案计算位居前五分之一者;三年下来,班主任综合评比优秀,获得高一班主任竞聘免聘资格的第一名班主任;特长班有1人以上高考总分排名位居全省前150名;
4、在教育、教学上取得其它重大成果、做出突出贡献,或在践行“乌以风精神”方面表现突出,具有广泛的社会影响力,经野寨中学党总支提名, “乌以风优秀教师奖励基金”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一致认定(此提名者不受其他条款限制)。
一、二项为必备条件,第三项1、2、3、4各条中的条件具备其一即可。获奖专职教师任原专业学科教学且不少于该学科教师平均课时的工作量;学校中层及以上干部作为教师被列为奖励对象的,须兼任原专业学科教学且不少于该学科教师平均课时一半的工作量;获“乌以风奖”至少间隔一学年度,不连续获奖(不含团体奖);文科类(语、英、文综)与理科类(数、理综、艺体信)分别获“乌以风奖”人数所占比例原则上不低于总获奖人数的四分之一,如其中一类低于总获奖人数的四分之一,此类应届普通班高考成绩单科系数获学校第一名的老师可以申报,且须符合“教学成果突出”栏(第3条)授课教师项普通班4个条件中B、C、D三个条件,由评委会成员现场票决,依据得票多少补至四分之一,同时另一类按得票多少最多取总获奖人数的四分之三获“乌以风奖”。
文字:佚名图片: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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