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寨中学小型工程建设管理办法

文章来源: 总务处    发布时间: 2012-06-14 20:19:52    浏览量: 4927
 为加强对学校小型工程的质量监督及造价认定,确保工程质量和学校利益的最大化,特制订本办法。
工程前期的计划管理:小型工程按计划组织实施。总务处根据学校实际情况确定小型工程项目,经行政会讨论通过后并确定工程实施小组(由相关处室负责人一人及教师代表二人组成)。工程实施小组制订实施方案,落实工程承包人,经行政会通过后签定合同并组织实施。一般情况下,初步预算在20万元以内的改造或新建项目由学校通过竞价或议价的形式选定承包人,预算在20万元以上的项目报招标局采用招标的方式选定承包人。
建设过程的鉴证管理:工程实施小组对整个工程实行全程管理,指导、监督整个工程的实施,要认真填写施工日志,工程复杂、技术含量较高时,学校还要另请专业工程监理员参与监理。
工程实施过程中的隐蔽工程,增减工程量、调整工程部分内容的,实施小组要现场、及时、真实、准确、规范地对工程量进行鉴证,鉴证表要由实施小组两人以上签字方可有效。涉及到工程中需要进行询价的项目,实施小组要随机抽取教师代表及时询价,并做好询价记录。工程变更、工程分包及询价情况要及时向分管校长、校长汇报。
要注重对工程的验收,尤其要注重对工程实施过程中每个工序的验收,涉及到强、弱电及供、排水管网要有前瞻性,要充分考虑到所用材料的质量,对施工过程中施工方以次充好、施工不到位的部分,要责令其返工。工程完工后要组织人员对整个工程进行质量验收。
工程完工后的审核管理:工程结束后,由承包人提供准确的工程决算资料。学校与承包人签订审核协议书,决算价与审核价误差在5%以内的,审核费用由学校支付;在5%-10%以内,超过部分的审核费用由承包人支付;超过10%的所有审核费用均由承包人支付。审核采用封闭式审核的方式,由总务处管理基建的负责人和工程实施小组成员二人,通过抽签的方式确定审核单位,在现场认定工程量后进行封闭审核。审核结果需交承包人认定,审核单位与承包人有异议时,由总务处及项目实施小组所有成员进行讨论并予以仲裁,仲裁结论须形成文字材料在集体签字后报分管校长、校长批准备案。
质保期内的跟踪管理:最终审核结果明确后,学校召开基建小组会议,听取实施小组对工程概况及审核小组对审核情况的汇报后,确认总造价。使用水电的工程付款时要按总造价的3%扣除水、电费,并留取10%以上的质保金,质保期不少于一年。质保期内,涉及工程质量问题由承包方负责。期满后,由工程实施小组对工程进行复验收,无质量问题时方可支付清质保金。
 
 
 
  安徽省潜山野寨中学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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