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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办字(2004)19号
关于授予徐枝生等同志“先进个人”称号的通知
各处室:
经行政会议研究,决定授予徐枝生、倪节来、叶培森、程后生、熊普生、张伟建、徐有三、范世金、王贵劼、储重阳、郭长河、胡小林、储兴旺、徐金友、杨华满、朱传友、余金旺、余秀芳、李春生、徐仁和、吴传明、毕佩元、陈青林、郝美华、葛国祥、吴玲、孙安霞、徐际发、韩可记、曹欣、徐新生、韩可训、汪精明、涂光辉、杨成来、汪洪生、徐义峰、王爱武、徐成杰、葛光华同志“先进个人”称号。
特此通知。
野 寨 中 学
二OO四年八月三十日
报:县教育局
发:各年级部、教研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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