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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医职责
一、坚守岗位,认真负责,具有医师执业资格,在政教处领导下开展学校卫生防疫和医疗保健工作。制定校医各项工作制度,工作常规及职业道德规范,搞好校医室管理。
二、根据有关规定和学校实际情况,负责制定每学期学校医疗卫生工作计划,并督促检查计划实施,定期汇报工作情况。
三、每学年开展一次全校学生体格健康检查,建立健康登记制度,对每个学生的体质与健康状况作出综合评价,填写学生健康与健康状况档案。对全校学生的健康检查结果进行统计分析,在分析的基础上,制定相应的卫生保健措施,使学生健康成长。
四、开展学生常见病的预防和治疗工作。有计划地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提高学生自我保健能力。
五、做好传染病报告,预防、服药、隔离、消毒、计划免疫工作。
六、对学校的建筑设备、饮食卫生、环境卫生、体育卫生、作息制度进行卫生监督和指导。
七、对教师学生施行简易治疗、急救、转诊工作。
八、做好学校医疗卫生所需药品的申报、采购、验收、使用和管理工作,保证药品质量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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